杀人前后,都要洗手

有些人在锁门离开后,突然怀疑自己没有关门,或是家中没有关煤气,非要回去看一眼才放心,而通常情况下,回去都是“白跑一趟”,因为担心的情况并没发生。

我们称这种形为为强迫症。

还有一些人,很注意清洁卫生,绝不与人共用碗筷、水杯,哪怕是最亲密的爱人也不行,每天还要反复擦拭地板、桌子甚至眼镜多次。

我们称这种行为为“洁癖”。

提到这两个词,我想你脑海中一定会浮现出某个朋友的样子,或者干脆就是自己的真实画像。

其实,无论是强迫症还是洁癖,总的说来都是对自我的一种超高要求,对旁人没有太大影响,我们不必过分解读或是苛责。

今天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个集严重强迫症和洁癖为一体的人。

他每天起床后,会仔细地调整好眼镜佩戴的角度,随后将手表和桌子上的闹钟对一下,确认时间准确;无论有什么紧要的事做,都会把被子叠整齐,连枕头和被角的褶皱都不放过;衣柜里的衣服按颜色分区摆放,哪件外套配哪件内衣也是规定好的,所有鞋子都擦得干干净净;每天洗脸后,会用清洗剂把毛巾洗一次;每上一次厕所,前后都要洗两次手;吃东西、喝水前,都要洗手;吃东西后,必须漱口……对他来说,脏是无法忍受的一件事。

这天,男人整理完毕出了门,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打开车门,车子的方向盘也是用保鲜膜包好的。开车到达目的地后,他停好车走下来,转身用手套将驾驶位上的褶皱捋开。

他关上车门,沿人行道往前走。人行道的瓷砖是方格子,他严格按着格子走,如果这块格子有裂缝,他会立刻绕开。

前面有个路人的东西掉了,他快步上前捡起,追上路人,微笑着将东西归还,没人会将这样的人和连环杀人犯联系起来。

他的目的地是座房子,从外面的宣传广告看,似乎是个房产中介,里面有个女人正在打电话。他走进去,女人开口向他打招呼。他向女人迎过去,嘴上没有回应,手却从裤包里摸出把刀,径直捅向了她。

他轻松地完成了这次谋杀,并将这一天的行程制作成了一个9分钟的短片发给当地警方,在短片的结尾,他用红色的笔在白墙上写了两个单词:HELP ME

杀人前后,都要洗手

单词的意思是“救我”,可在警方看来,他一个杀人犯哪里需要人救,这分明是挑衅!

警方追踪视频发现,它来自一个乌克兰的加密服务器,无法确定主人。

警方只得将注意力放到视频内容上,凶手虽狡猾地没有在视频中露脸,却间接暴露过自己——他帮人捡起过东西。

警方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那个目击证人,据其回忆,那是一个白人男子,30岁左右,戴着一副眼镜。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此类案件,警方调取卷宗发现,近十年来,有20起相似案件,受害者都是三十多岁的白人女性,有着一头金发。经反复分析比对,警方确定,其中11起是同一个人所为,同时,警方也找到了凶手的作案规律:他几乎是每隔一年作一次案,且杀人的时间都在春季。

除了这次的房产经纪人外,前面的受害人在死前都曾被过度伤害,有的被捅了23刀、有的18刀、最少的也是5刀……

凶手喜欢找相对私密的地方杀人,杀人方式都是“用刀捅”,整个过程会被摄像头完整地记录下来,以满足其一种变态的欲望。

根据目击证人没有发现异常这点,警方认为,凶手使用的摄像机一定很隐蔽;再根据视频拍摄的角度推测,这个隐蔽摄像机就藏在他的眼镜里。

这种摄像头比较高端,售卖点就那么几个,警方逐一走访,很快就得到了线索,一家摄像机店老板对他印象深刻,他曾买过两个3毫米迷你无线摄像头,他在记录本上留下的名字是“温森”。

温森似乎低估了警方的实力,他用的是真名字。

警方查到温森的信息后,直接去了他家。家里没人,警方权衡后,决定强行进入,还是没发现温森,却发现了一些血迹和一卷没用完的保鲜膜。此外,他剪视频的房间里,反复播放着一起谋杀案。

谋杀案视频的主角是他的妈妈,当年,9岁的他亲眼目睹母亲被人捅死后,一直坐在妈妈的尸体旁边,直到警察到来。

这件事刺激到了温森,让他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杀人恶魔,而且杀人方式和他妈妈被杀死的方式近乎一样。杀人的对象也是和她妈妈年纪、外形相仿的女子。

温森用这种方法宣泄自己的情绪,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的情绪产生了转变。

他开始感到厌烦甚至愧疚,却又无计可施,犹如行尸走肉般遵从着大脑里的某个指令行事。

在杀死房产经纪人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愤怒,他想收手,才在寄给警方的视频中表达“求救”的意思。

在所有关于温森的谋杀案中,只有一个目击者,是个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叫斯里,是个盲人,正因如此,尽管温森看见了他,也没有杀死他。

斯里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出车祸死了,母亲独自抚养他长大。母亲被温森杀死后,斯里过上了寄人篱下的日子。好在,养母对他很好,非常关心他。

除了养母,斯里还有一个朋友,说是朋友,其实是给他辅导文化课程的公益老师,他常常会去看斯里。

这个老师,就是温森。

29号是斯里的生日,温森答应陪他去坐摩天轮。

温森去斯里家途中,遭到当地混混的拦截,向他索要钱财。温森当然不会被混混吓到,不过对方人多势众,他双拳难敌四手,只得掏出刀来,捅了领头的混混一刀,另外的混混见状,冲温森开了两枪,随后就扶着头头去医院了。温森腹部中了弹,却没有去医院,他必须要完成和斯里的约定。

到了晚上,斯里养母发现斯里不见了,匆忙报了警,警方在斯里房间的窗户口找到了一些新鲜血迹。

这些血迹自然不是斯里的,而是温森的,他回家后,用早上吃剩的三明治堵住子弹口,又用保鲜膜在身上缠了几十圈,之后就出门去找斯里。

去游乐园的路上,他们又一次提到了那个杀死斯里母亲的凶手,斯里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凶手杀死母亲后单单留下了他,这个问题他以前就多次提及,温森都没有回答,这一次,温森告诉他:“是因为你身上有特别的地方,当他看到你时,他知道他不能伤害你。并且,他永远不会伤害你。”

“我想妈妈,我宁愿他杀了我。”斯里很痛苦:“那样就可以和妈妈在一起了。”

斯里的回答给了温森极大的冲击,当两人坐着摩天轮缓缓上升时,腹部中弹的温森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

摩天轮到了最高点,温森给斯里描述他看到的一切,天上闪耀着成千上万的星星,温森说:“它们很漂亮,如果你往前靠近一点,就能摸到它们。”

斯里听罢,眼睛里迸发出一些光彩。

“别说希望他杀了你的话了。”温森感慨道:“生命多么美好啊,你永远不要放弃它!”

在生命的尽头,温森对这个小男孩袒露了心声:“我也曾看着我妈死去,在那之后,我做了坏事,很坏的事,你以后或许会听说一些关于我的坏事,但答应我,你永远不能放弃生命。

“为什么?”

“因为你很特别。”

“我怎么特别了?”

有着严重洁癖甚至不愿意别人碰到自己的温森主动抓住斯里略微慌张的手,用额头抵住他的额头说:“因为,你帮我看清了一切。”

温森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失血过多使他的生命正在加速走向死亡。

最后,斯里对温森说:“你要是我爸爸多好。”

温森说出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三个字:“原谅我。”